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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于新居民的政策

苍南

在新居民中,青壮年育龄人员占大多数,不少女性新居民随丈夫“流入”我县。由于新居民的流动性较大,给户籍所在地和流入地(我县)的管理和服务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随之而来的新居民子女教育问题日益成为我县城镇化进程、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问题之一。2013年9月,来苍打工11年的安徽籍新居民于先生想为自己的子女办理就读手续,当他去附近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询问时,发现无法报名。校方的理由是招生名额已满。在龙港镇,仅在安徽籍的新居民群体中就发生了6起类似的事件。据统计,我县新居民子女在校人数多达上万人,不少新居民子女在我县读完小学之后,便回原籍地就读。当然,他们的父母仍留在苍南。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在京举办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暨流动人口资料开发与共享学术研讨会。论坛发布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状况的分析调查指出,我国流动人口已初步融入城市,基本实现在流入地的生存立足。但由于复杂的社会原因,无形中产生的“地域歧视”,使得新居民在社会接纳、身份认同上出现障碍。加上语言和地域文化的不同,新居民即便基本实现在苍南立足,但由于社会网络依旧处于血缘、亲缘、地缘阶段,新居民与本地人仍存在一定的社会隔离,不少本地人称呼他们为“外地人”。

从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到现在的新居民;从外来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到当前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不仅仅是“新居民们”换了一种称谓,也不仅仅是政府部门换了个名字,较多程度上显示了对新居民的平等与包容,彰显出“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执法”的管理理念和模式趋势。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一词之改,意义不小,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局长周碧素说。

当前看来,我县在就学入托、就业培训、住房安居、就医便民等问题上,给予新居民一定的帮扶和关怀。

1、在子女就学方面。2013年,我县出台《苍南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首推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当年全县共有22名新居民子女按积分排名高低享受就读优质示范公办学校的优惠。虽然相比起我县1万多的新居民子女来说,“22”这个数字不算太多,但随着一系列关于加大就学工程力度的实施办法、条例等政策的出台,同时,新居民子女入学问题将逐步解决。2014年我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优质示范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入学指标由2013年的22名增至30名,同时我县接纳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增至56所。

2、在推进新居民的保险工作方面,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已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苍南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我县县居民提供保障性高、责任范围广、保费低廉的新居民居住意外险项目,切实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

3、在强化小区新居民服务功能方面,我县成立了县法律救助中心新居民工作站、县新居民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居民公益服务中心等组织,并依托小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在各个小区设立新居民服务窗口,积极为新居民提供人文关怀、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服务

4、在大力实施“新居民素质提升工程”方面,我县积极引导新居民参加教育、人力社保等举办的学历、专业技能等培训,提升新居民素质。截止到上半年,全县针对共举办新居民岗位技能、企业管理、金融理财、应急救护等各类培训129场,参训人员达10939位,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率达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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