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相关制度
培训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授课质量,完善培训班的管理体系,加强矿与各培训班之间的信息互通,现将培训班管理体制规定如下:
第一章培训班开课制度
1、各培训班必须在矿培训科统一的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2、培训班必须要通过矿培训科审核通过的才能予以开班,否则不予以认证;
3、矿予以各培训班老师课时费的支持;
4、矿招工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5、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培训科反馈培训班信息;
6、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上岗;
7、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老师协商决定;
8、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第二章日常制度
1、学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争当先进,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遵纪守法,无不文明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重积累,不投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3、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4、学员应自觉遵守矿纪矿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班内清洁卫生;
5、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6、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状态;
7、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8、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第三章管理制度
1、每个学员出勤率需达到培训班总学习课时的70%以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写请假条,旷课一次以上(包括一次)当自动弃工;
2、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3、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4、培训班负责人培训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第四章培训班奖惩规定
1、培训班没有按时开班,罚该培训班负责人100元。
2、内部聘请的兼职教师课时费标准,高级职称者每课时7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60元,初级职称每课时50元,技术人员每课时40元,一般管理人员及区队技术骨干30元。外聘兼职教师,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3.班主任津贴短训班(教学时间两周内),每期30~50元;长训班(教学时间两周以上、一月内),每期60~100元。
4、出卷费每份50~100元(视试题数量和难度而定);阅卷费每份1元;监考费每人每场50元。
5、培训教材编写费按每千字30元核算。
6、新招员工培训生活费每天每人40元;阶段性、临时性员工短期培训学习费每天每人40元;一年内,职工脱产培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每天每人15元予以补助;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教育班学员补助按每天每人15元执行。
7、对没有严格组织考核、没有及时向培训科反馈培训信息的,罚该培训班负责人100元。
8、任课教师不得随意空岗,特殊情况与培训班负责人协调,否则,罚款100元。
9、对培训学员在课堂上故意发生喧哗,扰乱课堂秩序者罚款100元。对不爱护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款200元,给予全矿通报批评。
10、参加学员无故旷课或迟到给予处罚,旷课一次扣该天的生活费4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每天的生活费30元。旷课3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培训结业考试。对出满勤的学员另再奖励每天10元的学习费。
二〇一二年元月
学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教室内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4、在教室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教室内、外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矿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又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处罚、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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