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和市中心乡镇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度市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第二批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
发布日期:2008-07-21来源:平度市人民政府同和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7]3049号)的具体要求,借鉴其他试点镇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同和办事处实际,现就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同和街道办事处地处平度市南部新城区,位于青岛市一小时经济圈内。总面积52.3平方公里,辖48个行政村、5个居委会、6.2万人。近几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首批十七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环境优美小城镇、全国千强镇、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山东省小康乡镇、山东省文明示范镇、山东省创安工作先进办事处、省级乡镇工业示范园、山东省先进民营经济工业园区、山东省首批电子信息产业园、青岛市“十佳”小城镇等荣誉称号,连续6年荣获青岛市16个重点小城镇综合考核第一名,并被青岛市政府确定为6个重点扶持发展的卫星镇之一。2007年,街道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2626万美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33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60元。各项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连续七年获得平度市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二、发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努力把同和建设成为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体制创新、社会和谐的示范镇。
(二)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城镇发展改革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放眼长远,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和资源条件,搞好规划布局。建设要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多出精品,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小城镇;二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培育和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利用资源,既要创新发展模式,又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政府管理体制,努力消除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机制问题,按照国家要求,走出一条大胆探索创新的发展路子。
(三)发展目标。力争在发展改革试点的5年内,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到2012年,实现地方生产总值8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2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中心镇区建成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以上,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95%,绿化覆盖率达到58%,城市化水平达到65%以上。科、教、文、卫、医、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社会事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把同和建成规划科学、经济繁荣、居民富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现代化小城市。
三、发展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试点期间,要遵循“全面推进,按规实施,重点突破,注重特色”的原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发展改革的推进与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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