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与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发展模式、制约因素及策略安排

摘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强信贷支持农业规模经营是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以湖南省益阳市为案例,深入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作用、金融部门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的做法和成效及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在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在湖南益阳市南县开展了涉农金融机构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的创新试点工作,创新“公司(农户或农合组织)+土地经营权抵押(产品预期收入质押)+信贷”的贷款模式,对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农村土地流转贷款管理模式的创新举措

(一)明确流转主体对象

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选择“抛荒”地、城镇一体化土地和开发成本核算低或增值潜力大的土地作为抵押土地。以流转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体承包户、家庭农场和土地合作社等发放贷款。涉农金融机构有权根据贷款合同,监督项目资金运行,到期偿还有困难的,可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作物进行

拍卖。

(二)政策措施配套支持到位

当地政府对办理土地流转贷款实行“三优”。即政策优先。当地政府明确提出所有相关政策均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抵押便利。鉴于目前农民土地流转抵押登记无相关法律规定,当地政府积极支持由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与信用社签订“土地流转使用权抵押协议”,无需到土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相关费用。

2.处置便利。当土地流转受让大户、企业或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不能按期归还信用社贷款时,当地政府积极支持并协调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农信部门贷款本息,农民土地转让费由土地再次受让方支付。

3.信用社则实行流转贷款“三优”政策,即资金计划优先,在考虑全年信贷计划时优先

做好流转贷款资金计划安排。资金安排优先,在贷款投放上优先安排并尽量满足流转贷款资金。贷款利率优惠,流转贷款利率优惠于其他贷款利率。

(三)流转模式因地而异

根据流转土地的属性以及要求,明确了可供选择的“三种”流转模式。一是和谐互利模式。该模式先由村支两委与企业洽谈意向,再由村委会向农民发放土地流转意见征求书,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跟村委会签订合同,农信社凭合同办理抵押贷款。二是价格引导模式。该模式先由村委会垫资,按市场价格从农户手中收购土地种植权,进行规模整合后,对外招商承包。如浪拨湖农村信用社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对8户承包户的600亩土地发放了土地流转贷款60万元。三是能人经济模式。该模式将土地流转给长期从事规模种养殖经营的本村或外地种植大户[1]。


(未完,全文共5096字,当前显示12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