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自我总结)
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规定
一、质量管理规定
1、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3、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4、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考察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5、组织对勘察设计工作进行评价,质量标准须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
6、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聘请专家对方案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7、督促设计单位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
8、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参与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论证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9、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督管理。
10、审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11、审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1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1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见证取样、旁站等质量监督实施情况。
1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1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16、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7、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审查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18、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和监督权力,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19、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0、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1、监督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的实施。
2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2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
25、监督检查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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