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自查报
告
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绿政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报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话细则的通知》和绿政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从4月初开始全面实施四项制度,在顺利完成实施四项制度“学习宣传”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的
基础上,坚持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第二阶段工作进程。按照内部明传电报《关于认真自查实施“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实施“四项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提升我局工作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实,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一是及时成立由局长马宗福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属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问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政问责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全面组织协调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建设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我局顺利开展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
根据省、州、县关于在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实施方案》,及时上报了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下发到局属各股室。三是为促进开展工作的制度化、长期化,我局进一步健全推行四项制度建设工作制度,制定了《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服务承诺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首问责任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限时办结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一次性告知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主配角”工作制》等,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由于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我局已经形成了一个领导班子团结,开拓创新,职工工作积极性高,勤奋努力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机制,全局干部职工结合现阶段部门和自身工作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部门及个人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不执行或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首先进行部门内部问责,限期整改。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因工作不力而被上级部门问责的情况。
(未完,全文共3737字,当前显示113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