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方案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渝办发〔2010〕153号

渝办发〔2010〕15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七日

重庆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135号)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实施,决定从今年开始至2012年在全市机关、团体、企业(包括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开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能力建设(以下简称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为目标,以预防火灾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创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高单位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基础上,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重庆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今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档案。并在此基础上,督促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务必实现“四个能力、四个做到”。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建立防火巡查检查队伍,落实单位防火巡查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委托专业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全面检测;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予以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订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结合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和志愿消防队能够按照预案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掌握火警应急处置程序和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未完,全文共7394字,当前显示14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