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吉林省第三次全国
【发布单位】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文号】
文物普查函〔2008〕733号【发布日期】
2008-07-23【生效日期】
2008-07-2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国家文物局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吉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督察情况
的通报
(文物普查函〔2008〕73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全面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为进一步推进文物普查工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8年度联合督察工作。本次督察重点内容是检查各地区普查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调研各地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008年7月4―6日,由国家文物局牵头,民政部、林业局、总后基建营房部等成员单位代表、文物普查专家组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联合督察组对吉林省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督察组一行听取了吉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前往九台市、德惠市检查了当地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德惠市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成员单位就普查的进展情况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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