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吉林省第三次全国
溧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
同志:
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在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更好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就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一、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本情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基础工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7年4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历时近五年。由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我市普查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分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开展:
第一阶段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队,出台了《溧阳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溧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为普查工作打好组织基础。二是对普查队成员和各镇文体站长进行了系统的文物普查科学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了市、
1镇、村三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为普查工作打好工作基础。三是收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登记的各个文物保护点的基础资料,尤其是具有溧阳特色的土墩墓的有关资料,掌握了比较充分的普查线索,为普查工作打好材料基础。四是落实了36万元的普查专项资金,采购了全站仪、经纬仪、定位仪、电脑、录音笔等设备,为普查工作打好硬件装备基础。
第二阶段从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开展野外实地调查。这阶段是整个文物普查工作中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最艰苦、最重要的一部分,通过调查走访,摸排信息,查找线索,对全市各个文物点分别进行现场勘查,利用罗盘测量、手绘草图等传统方法和全站仪、数码相机、gps定位仪等现代技术,多方面、全方位地记录采集各文物点的面积、坐标、地形、地貌等测量数据,力求真实反映不可移动文物的特征、全貌,在实地勘查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上报。市普查队共出动700余人次,野外工作天数达到200余天,足迹遍布全市各个村庄,共走访踏查行政村291个(合并前),居委会51个,野外调查率为100%,调查覆盖率为100%,实际勘查文物点达到521处,取得文物照片956张,图纸834张,调查录音资料30个小时,为最终取得出色的普查成果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从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汇总总结实地调查成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相关要求,两次对普查数据进行修正,确保普查成果质量。二是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重要文物点的提升工作,积极申报为各级文物保
2护单位。三是做好普查档案工作,建立文物基础台账,为更好的保护文物提供信息支持。四是做好普查报告编制,全面总结普查工作情况。
二、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的成果
通过三个阶段普查工作的开展,我市的普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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