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
##地区委办公室、
##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党办字[2012]67号),设立
##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为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学工作。
3、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4、承担全市普通高校考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地新疆高中班、疆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教师教材考试,并负责全市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初考试、教师教材考试、内高的报名审定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基础教育,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双语教育水平。
2、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3、加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
##市有关教育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
##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三)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双语教学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六)统筹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七)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市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八)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办法、措施,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承担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加强中小学德育的责任;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自治区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一)协调内地与
##市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指导
##市教育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承担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责任;组织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普通高校考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地新疆高中班、疆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教师教材考试,并负责全市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初考试、教师教材考试、内高的报名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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