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建立起“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本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四荒地进行发包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
1、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
(未完,全文共1183字,当前显示35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