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制度
1、文明接待。人大代表应按照安排按时间到镇人大代表之家(各活动室)接待群众,着装整洁,说话和气,举止文明,接待热情;尊重信访人,进行信访登记。
2、认真听记。认真阅读信访材料,细心倾听来访人陈述,详细询问反映或举报的事实、情节问题,认真做好接访记录。
3、处理妥当。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按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按照要求填写完善代表接待登记表,及时送交镇人大办按程序处理,跟踪关注处理情况,及时向信访人反映处理意见。
4、宣传教育。按照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原则要求,向信访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疏导教育信访人员,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5、注意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妥善保管信访材料和信访档案资料,不得丢失、篡改隐匿或擅自销毁信访资料。
6、其它应当遵守的规定。
官坝镇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人大代表撰写人大调研报告和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励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本镇县、镇人大代表写稿积极性,大力宣传报道本镇人大工作动态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强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官坝镇人大决定在本镇全体人大代表中,实施代表撰写人大调研报告和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镇全体人大代表,包括本镇选区选举的在县城工作的县人大代表、参加本镇人大活动的市人大代表、各代表小组联络员。
二、奖励类别
1、专题调研报告类、信息类;
2、县人大《忠县人大工作》简报、《忠州报》等县级媒体类;
3、市级《公民报》、《公民导刊》、《重庆日报》等媒体类;
4、国家级《中国人大》等媒体类。
三、奖励标准
(未完,全文共2135字,当前显示7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