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探索乡镇公文大全[范文模版]
实行分税制和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体制与运行情况—来自水口山乡的调查为了了解分税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政体制产生的影响、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我们重点对水口山乡的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和解剖。
一、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情况水口山乡属于典型的丘陵区,辖31个村、231个组,面积为68平方公里,总人口2.9万人,是一个贫困乡。2004年,全乡共完成经济总收入5518万元,比上年下降23.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184万元,同比下降6.3%;乡镇企业总产值23268万元,同比增长17.4%;农民人均纯收入1580元,同比增长7%。去年全乡完成财政总收入286.6万元,同比增长1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7.8万元,其中工商税收46.26万元、农业四税108.31万元、其他收入21.66万元、专项收入61.57万元;上划“两税”48.75万元。财政支出215.08万元。累计赤字111.5万元。
(一)分税制乡镇财政体制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我县从1998年开始对乡镇全面实行“划分收支范围,分级分税清算,核定收支基数,收大于支,包干上交,逐年递增,支大于收,逐年递减,一定三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1年第二轮分税制实行“核定收支、超收分成、短收自负、比例调控、综合平衡、一年一定(或一定几年)”的管理体制。分税制乡镇财政体制运行以来,由于明确划分了乡镇财政收支范围,改变了过去乡镇财权与事权不分、县财政包揽过多的状况,充分调动了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一方面,加快了财源建设步伐。各乡镇根据地域经济和本地资源的优势,积极实施财源建设发展策略,拓展了财政增收的空间,如水口山乡实行分税制的头一年,乡镇企业产值就实现了成倍增长;另一方面,强化了财政管理。各乡镇坚持从健全制度入手,狠抓支出改革和管理,尽量节约支出,努力自求平衡。尽管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水口山乡取得了初步成功,但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基数核定不合理。在核定基数时,既没有考虑原来收入中含有水份的因素,也没有考虑经济运行中一些不可预料的严重影响减收增支的因素,所定基数偏高,实际收缴的税额与基数的差距太大。如该乡去年完成的95万元国税、地税收入任务中,实际在本乡范围内征收的税收只有38万元,仅占40%。二是财税机构不健全。由于税务体制改革实行按经济区域设置,全县国税只有6个分局,地税只有5个分局。一个分局要负责多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收入的组织力度。据该乡反映,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收入计划,需多次跑国税、跑地税,找专管员,找分局长,既要花费很大精力,又达不到理想效果。三是财政增收不稳定。由于收入来源稳定、增收潜力大的主要税种都划归了中央收入或中央地方共享收入,留给乡镇的只是收入不稳、税源分散、征收难度较大的小税种,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量明显下降。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对乡镇财政的影响该乡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目前发展态势平稳,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税改,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村利益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制止了各种乱收费,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税改后,全乡农民人平负担为43元,与2004年人平负担75元相比减轻了42.7%,农民负担的减轻,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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