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执行《广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评定结果依法进行治理。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一)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二)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六)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三)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工区)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四)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五)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工区)及其责任人员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一)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未完,全文共4372字,当前显示14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