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指就单个银行而言,银行内部各部门及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繫、相互作用的组织管理系统。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以股份制形式为例,可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叁个层次。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执行机构包括行长(或总经理)以及行长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即指董事会下设的监事会。
1.股东大会。现代商业银行由于多是股份制银行,因此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和股东例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有权听取银行的一切业务报告,有权对银行业务经营提出质询,并且选举董事会。
2.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股东执行股东大会的建议和决定。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银行目标、确定银行政策模式、选举管理人员、建立委员会、提供监督和咨询以及为银行开拓业务。
3.各种常设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其职责是协调银行各部门之间的关係,也是各部门之间互通情报的媒介,定期或经常性地召开会议处理某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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