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领导,提高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总结了十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深刻分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地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意见》是指导我们今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意见》,并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加强和改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几点体会
1、必须对维护稳定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
当前我国仍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的制造事端、“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人民内部矛盾日渐尖锐、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等对教育工作都会产生影响,影响着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甚至影响着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那么如果对这样形势没有清醒的认识,就不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政治任务自觉搞好。
2、加强和改进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是关键
《意见》第一条突出强调的。是要加强领导,这是十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实践证明,学校领导必须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受到各种社会矛盾、消极因素的影响,同时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场所,这种影响和渗透又往往会引起更深层次的社会反应,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所以,教育系统的治安综合治理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区教委及学校各级领导的思想必须统一到中央和国务院《意见》的精神上来,从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高度做好这项工作。
3、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必须加强基础建设,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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