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zydr—2018—0400
1益资教发〔2018〕8号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
现将《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资阳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益就学指导意见的通知》(益教通〔2018〕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管理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
全区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3954人,其中乡镇2151人,城区1803人,全区可提供小学新生4250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2540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710个学位;全区2018年小学毕业生共3361人,其中乡镇1681人,中心城区1680人。全区可提供初中新生3415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1815个学位,城区学校可提供1600个学位。
三、主要任务
(一)消除超大班额65个班。实验小学12个、石码头小学12个、人民路小学16个、汽车路小学4个、长春经开区完全小学5个、新桥河镇第二完全小学1个、益阳市六中初中部15个。
(二)中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禁止出现大班额。
(三)保障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益。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建立由学校、社区(乡镇)、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摸底、核实。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街道、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取“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的办法,依乡镇、村组、路段等,区教育局为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乡镇中心学校按行政区划为乡镇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招生片区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先户口加房产,再户口,再房产的顺序确定入学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二)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在确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不新增大班额、完成65个超大班额消除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如果所申请的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学生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平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确保入学机会公平,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公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实行“联审会签”。
五、工作要求
(未完,全文共6445字,当前显示14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