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医院外出进修学习暂行管理规定[1]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
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
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三、办理程序
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
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
(一)医院支持类:
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
(一)公费外派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
(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3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费和中途医院要求往返的交通费。该费用实报实销。外派人员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此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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