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山煤矿工程交接管理规定 (2)
观音山煤矿工程交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工程交接、验收管理程序,充分发挥交接、验收的考核作用,保证矿井生产秩序的稳定,制定观音山煤矿交接管理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组长:生产副矿长
2、副组长:采煤、掘进、机电、通防、安全副总工程师
3、成员。采、掘、生产辅助单位及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部、通风工区、经营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范围划分:
1、调度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井下巷道的交接工作;负责交接范围的划分及工程的全面协调;全面掌握交接过程,有权处理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违反规定现象。
2、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现场信息系统的交接工作,对现场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
3、生产技术部。负责现场工程量的考核和材料清点、验收(定额材料、支护材料、大型材料),协助进行工程质量与规程落实兑现情况的检查及落实工作;协调平衡采掘工程类项目的施工力量。(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及技术交底)
3、机电部。负责现场机电设备及配件的交接转账工作及机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并对现场存在的机电设备问题进行落实,有权对机电安装、撤除工程提出要求。
4、通风部。负责现场通防设施的交接、验收工作;负责通防措施的检查、落实。
5、安全部。负责现场规程、措施落实兑现情况的检查、落实,以及工程质量(安全设施、轨道质量和现场质量标准化)的验收工作,有权对现场存在的严重问题强制整改。(规程、措施交接)
6、经营部。负责现场所有材料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权对出现的严重浪费问题分析处理;以及负责现场工程量、用工的核实,对现场出现的尾工拿出考核意见。(基建工程的竣工结算资料交接)
7、交出单位。对部门提出的问题要无条件进行整改落实;有权对交接前没有提到的问题提出异议,由分管部门和调度室统筹协调。
8、接收单位。对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和增加工作量要无条件接受,有权对工期、经费和工作量考核等提出意见。
三、交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2518字,当前显示8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