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问答
1、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一律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哪些账户构成。预算单位可以开设哪些账户。答: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五类账户构成,即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户),由财政部门在人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按规定为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改革后,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经批准方可开设特设专户。
3、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求是什么。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预算单位原开设的银行账户一律取消,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其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用以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和预算单位其它资金收支业务。经批准可以开设特设专户。需要设立、变更银行账户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具体办理程序是:预算单位需要开户时应向市财政局国库科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的申请,国库科核准后以市财政局正式文件下达预算单位,并通知市人行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凭文件到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简称支付中心)办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手续,由支付中心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
4、预算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设特设专户。
答。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预算单位必须另设特殊账户的,应持有关文件,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设特设专户。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政策性专项资金或专用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5、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对财政性资金实行哪几种支付形式。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对财政性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形式。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凭证,代理银行根据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是指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授权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签发支付凭证,经支付中心审核签章后,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6、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是什么。如何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答: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包括统发工资支出、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一类会议费等部门预算明确到项目并且支到用款单位的支出,预算单位办理财政直接支付需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经支付中心核定后,办理支付业务。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预算单位应先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采购申请,采购工作完成后,经支付中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7、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是什么。如何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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