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县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选民登记、选区划分、选举问题界定

关于县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投票选举三个问题的界定

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投票选举三个至关重要问题的界定和处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依法确认公民选举权的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搞好选民登记,是保障广大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工作步骤。实践证明,在这一环节上稍有不慎将会或多或少出现人为的剥夺权利和信访问题。因此,各镇、各选区及公、检、法机关在这一工作环节上要高度重视,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把好选区内每一选民的登记关和审核关,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是宪法修正案将乡镇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第二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由于近几年人口流动大,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变动频繁,且多数是新手,乡镇已无完整的选民登记档案可用。对此,县选举委员会要求,本次换届选举全县要普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结束后,各镇、各选区要做好选民登记资料的存档工作,以便今后人大换届选举时登记查用。

(一)选民登记的法律依据

选民登记工作,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七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年龄的时间,以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选举日即2011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也就是1993年11月5日即农历1993年9月22日前出生。

(二)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1、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2、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3、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

4、必须达到年满十八周岁的法定年龄,才能进行选民登记

5、经依法登记的选民按选区发布公告

(三)选民登记的方法

选民登记自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后即可进行。重新登记一般采用逐户查访登记。就是按选民名单的编列顺序,由选区工作人员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市场、摊点和流动人口居住地,逐户、逐人进行查访和反复核对后,将选民编入选民名册。

(四)选民登记的基本要求

1、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

2、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3、县人大代表选区和镇人大代表选区要分别同时进行选民登记。如果一选民既要参加县人大代表选区的投票选举,又要参加镇人大代表选区的投票选举,那么他既要在县级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登记,又要在镇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二个名单、一张选民证、二次投票)。

4、下列人员暂缓登记。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暂缓登记。

5、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1)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员;

(2)因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被判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3)下落不明,被公安部门宣布除名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

(1)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予登记,病发时暂时中止行使选举权利);

(2)丧失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和行为能力的智残人员。

(五)下列十四种情形的选民登记处理口径

1、常住人口的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本选区区域内的选民,如居民、农民、个体工商户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社区、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校学生等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未完,全文共6437字,当前显示145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