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集团公司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公司安全办工公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公司安监局和通风管理中心。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门主持,有关业务处室、矿战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浓度在1.5%以下者,由驻矿安监处长(或安全矿长)主持,矿战线,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未完,全文共974字,当前显示3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