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全面推行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桃源县作为省委确定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试点单位试点之一,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讨论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桃源县乡局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办法》,在今年年初的干部调整中,对任期届满的11名党政正职、14名党政副职予以免职,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十年的15名领导干部予以交流,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在桃源县的正式实施,打破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和终任制,为领导干部能出能下建立了制度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一把尺子,公正公平地实施任期制
在制订的任期年限中,我们提出了“10年、15年、20年”的规定,既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党政正职任职累计满15年的,必须下;党政副职任期累计满20年的,必须下。在这次干部调整中,我们始终坚持这个标准,对达到规定年限的领导干部,不管是谁,不管曾任何种职务,不管以前贡献有多大,一律免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任期制的制定不是一种管理少数人或有利于少数人的规章。
二、确保两个统一,平稳规范地推进任期制
在实施任期制的过程中,县委坚持做到两个统一,确保任期制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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