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部署会发言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部署会发言材料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部署会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于2011年1-4月集中开展,并与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动员和安排全省第八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
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上,齐玉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就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和工作安排。
一、关于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
关于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于上半年开展了全省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至12月,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按期进行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关于统一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并同步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降
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2011年全省所有经居民选举、未经居民选举、届期已满、届期未满或者超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并以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2011年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为第八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
关于第八次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截至12月31日,所有届满的上届村委会,以及超期的村委会,必须依法进行统一换届选举;因故在第七届任期中补选或者未选出的村民委员会,也同时参加第八次全省统一换届选举。鉴于重建任务
繁重,玉树州所有的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玉树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厅另行确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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