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和创新
精心组织抓落实
化解矛盾促和谐积极构建运用人民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新模式
——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实
准格尔旗是全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之一,2010年,准格尔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了65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了146.5亿元,县域经济实力与科学发展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旗县区的第20位。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道路交通事业的空前繁荣。目前,准格尔旗共有过境高速公路2条、出入口10个,公路总里程达2545公里,与此同时,各类机动车也大量增多,公路交通的日益繁忙和机动车的高速增长,给准格尔旗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与挑战。仅2010年一年,经过旗交警大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就达2000余件。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难点和关键点就是平衡事故当事人各方利益。当事群众有时不服调处,民警常常需要做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造成案件拖延、民警的工作量增加。虽然事故处理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但仍无法应对不断增多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出现调解不及时,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呈大幅上升的严峻态势。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处理各类逐年增多的交通事故,及时化解相关矛盾,让当事人尽快从交通事故阴影中走出来,也为了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在工作中的落实,2011年春节过后,经准格尔旗司法局、准格尔旗交通管理大队共同研究,成立了“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精心组织,确保基础工作扎实到位
早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前,准格尔旗司法局就解决了调解经费的问题。他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就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旗委政府做了详细汇报,旗委政府领导听了汇报后当场表示,道路交通调解工作在我市甚至在我区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同时也是我旗的一项民生工作,所以这项工作不但要搞开,还要搞好,让老百姓从中感受到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并决定投入经费40万元以保障道路交通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准格尔旗司法局选配了2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投入经费20余万元,修缮了房屋,安装了电话,配臵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有关部门领导视察了这里的工作后一致认为,这样的人民调解组织不仅硬件建设是全区一流,软件工作也是全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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