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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解读

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是怎么出台的。

答。2010年7月,省委召开建设“文化强省”工作会议期间,王荣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争当文化产业龙头大市,努力建设文化强市的新的战略目标。根据许勤市长批示要求,由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分别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起草组,开展《政策》起草工作。

许勤市长对《政策》的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先后10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批示,对起草《政策》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自去年10月份以来,许勤市长又先后6次用了整整半天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特别要求政策起草组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的最新战略部署,亲自谋划了政策的组织机构、资金来源、土地优惠等主要内容,提出了发布百强企业等具体措施,并且和各位市领导认真审阅了政策的每一个条款。王京生、吴以环等市领导也多次参加专题会议,对政策起草提出了很多方向性和具体的指导意见。

在《政策》起草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给予政策起草组大力支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出谋划策。在6次专题会议中,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统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均参加了会议,从各部门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市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多次讨论成熟完善。各相关部门还抽调业务骨干一起参与到起草和修改过程中,使《政策》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在3次书面征求意见过程中也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政策起草组都尽可能地吸纳到相关条款中。

在市领导的带领和各部门的支持下,政策起草组以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为依据,广泛参考了全国各大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各种政策,借鉴了国内外和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为使政策更符合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政策起草组先后组织了7场近100家企业代表和基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座谈会,走访调研了近40家骨干文化创意企业,多次听取了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国内权威文化产业专家学者的建议,认真总结我市在发展文化产业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和创新经验,对加强和改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了整体思考。

去年9月初,《政策》形成初稿,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历经30多次较大规模的修改,反复推敲,充实完善,逐渐酝酿成熟。9月15日,市政府五届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规划》及配套政策,10月12日,市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规划》及配套政策。

问。《政策》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政策》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内容相衔接,涵盖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机制建设、核心要素、市场环境、保障条件等各个关键环节。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政策》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以及大运会期间来深考察时的最新要求为指导原则,以贯彻落实长春、云山同志第七届文博会期间在深召开的文化改革发展座谈会、文化产

业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策主线,以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作为主要依据,切实将中央发展文化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和贯彻到政策条文中去,体现深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敢于先行先试、勇于率先发展的特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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