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深圳会展业意见的通知
(2004年7月20日)深府„2004‟66号
《关于发展深圳会展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一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发展深圳会展业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经济的繁荣,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优势,现就发展我市会展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我市会展业的发展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业关联度高,直接为商业、旅游、交通、邮电、物流、广告、装饰等行业创造需求,为工农业、科技等行业的批发、采购、洽谈提供交易市场。会展活动能汇集巨大的商流、人流、信息流,带来大量商讯商机,传播新的科技文化,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大力发展会展业是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功能的战略选择。
深圳具备诸多发展会展业的有利条件。经济地理位置优越,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方便会展人员和货物的往来;气候温暖,一年四季均可办展办会;本地及周边地区制造业发达,对外贸易在中国占有重要份额,公司及其人员以外来为主,商业和旅游业繁荣,其产业基础、市场容量和人文环境都有利于会展业的发展。特别是自1999年我市举办高交会以来,展会数量、规模迅速扩大,档次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国内外会展经济发达的城市相比,我市会展业在整体规划、发展政策、组织管理、国际合作以及会展规模和品牌会展数量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我市发展会展业的有利条件,优化整体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新优势,加快我市会展业的发展。
二、遵循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指导方针,创建中国知名会展城市
我市发展会展业的指导方针。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
我市会展业的发展要服务于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要引进国际知名展馆经营公司管理深圳会展中心;支持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的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提升展览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培育本地品牌会展向国际化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吸引国际性会展来我市举办,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圳会展经济。
我市会展业的发展遵循“市场化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即政府投资建设大型会展场馆设施,会展场馆的经营管理企业化;政府创建优良的会展发展环境,会展项目经营商业化;政府只对关系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会展给予必要的扶持,一般性商业会展按市场原则运作。充分发挥会展对本地相关产业及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依托本地及周边产业和市场优势,重点发展有产业和市场基础的会展,形成优良的展销和采购环境。
按照会展业发展规律,发展专业化的会展项目和服务体系,重点培育著名品牌会展,提高深圳会展业的档次和专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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