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管的调查与思考
对抓好乡镇财政资金属地监管的建议思考
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层,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2010年3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立为乡镇财政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这是当前乡镇财政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1、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财政部“两基”建设的重要举措。“两基”建设即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就是对“两基”建设六大内容的融汇贯通和具体实施,是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贯彻落实财政“三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两基“建设的最终落脚点。
2、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型的有力推手。财政部谢部长每到一地都要下乡镇调研,关注并强调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问题。在他的亲自领导和指导下,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两个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指导性的文件:《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和《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明确了乡镇财政干什么的问题,即职能问题,在界定乡镇财政职能中就明确了资金监管的职责,突出乡镇财政层级,全面具体明确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弥补了乡财政在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中无“位臵”、无职责的制度缺陷,要求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来大力推进。
3、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迫切需求。近几年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公共财政的建立,财政涉农投入逐年大幅增加。据统计,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是3397亿元,2007年是4318亿元,2008年是5625亿元,2009年是7253亿元,2010年上升至8183.4亿元。而这一巨量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呢。实际情况并不十分理想,各种各样的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现象五花八门,乡镇财政参与监管的程度严重不够。现实要求乡镇财政必须发挥职能作用,发挥就近、就地优势,加强各种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谢部长曾形象地说:田里有稻草人,鸟儿就不敢来吃食,我们有20多万人在乡镇财政所,这20多万人就是稻草人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实问题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工作中映射出了很多的困难和问题,有碍于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在监管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渐进。
1、工作职能上的缺位。乡镇财政所定性不明确,在资金监管过程中说话分量不大,特别是在上划资金和协作监管资金上,乡镇财政所不能拿出具体的监管措施,仅靠向上级反馈意见,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资金监管,监管工作过于形式化。
2、监管能力上的缺位。一是乡镇财政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财政干部业务技能、培训学习逐渐被淡化,与新形势下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相适应。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专项经费没有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现行体制下,乡镇财政所只有人员经费,在实际工作中仅靠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补助是远远不够的。三是资金监管平台需要上下各个部门联合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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