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开工报告
办理事项:单建人防工程许可(开工报告)(0003e)办理主体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第18号)
1.批准了单建人防工程立项;
2.批准了单建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通过了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办理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现场用地手续;
5.完成了项目施工招投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6.办理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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