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监理单位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负责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三条
凡是在道安高速公路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道安项目公司负责对全线监理单位及其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检查。
(一)项目办
1.负责审查批复《道安高速公路监理规划》、《道安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设计等参建单位发生异议与争端时,及时协调解决;
4.负责组织对监理工作日常考核。
(二)项目公司部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合约部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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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标准化建设情况,将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的管理之中,按照标准化实施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
监理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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