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问题的思考人大政协(精)[推荐]
关于通过政协渠道履行工会职责的思考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江泽民同志的报告,既为社会主义新阶段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政协和工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寄予殷切厚望。工会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十分重视利用政协渠道履行工会职责、促进工会工作这个重大问题的研究。政协是工会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民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除明确规定的以外,还包括对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未完,全文共2655字,当前显示7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