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扶持政策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先进制造业立区、现代服务业兴区”目标战略,重点针对智能工业、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信用体系、绿色经济、创新驱动、国际化等领域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特制定本专项扶持政策。
一、智能工业类
(一)智能设计类
1.新认定为国家、省和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5万元、5万元。
2.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省相关行业协会)鉴定为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的新技术新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新认定为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支。
(二)智能生产类
1.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购置工业机器人、机器人集成系统或成套设备用于提高生产制造效率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其中工业机器人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机器人集成系统或成套设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套。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改造现有生产流程且设备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元(新兴产业企业200万元)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吴江的实际贡献)。
2.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三)智能装备类
1.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2.企业采购我区首台(套)装备和工业智能装备总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年开票销售首次超过2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智能装备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四)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类1.新评定为国家、省和苏州市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省和苏州市级两化(深度)融合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递增式补差额)。
2.新认定为国家和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新获评“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奖”(金慧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双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省级“双软企业”(或注册成立三年以内的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新通过省级认定的,每项给予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限报5项);新获准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00元(单个企业限报10项);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年开票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
3.采用智能软件技术提升生产、管理且当年度投资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新兴产业类
本条“新兴产业”是指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7大类门类。
1.经认定为新引进的新兴产业企业租赁厂房,且投资规模超过500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1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下同)的,连续两年给予每月3元/平方米租金补助;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2000万美元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每月3元/平方米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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