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扶持政策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
黄金珠宝产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罗湖区黄金珠宝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扶持对象为从事黄金珠宝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展示交易、宣传推广以及行业服务等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区经济促进局是本细则所称扶持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扶持内容第一节智能制造与效益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引进或研发工业4.0、智能化生产制造或产业链系统。对实施地在罗湖辖区,项目投入使用且形成示范效应的,按照实际投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最高300万元。
第五条
鼓励企业升级改造传统技术设施。对实施地在罗湖辖区,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或总投资在500万以上且入库罗湖区统计系统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实际投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本条扶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第六条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工业增加值达到50001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定额支持。对年工业增加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幅1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定额支持。
第二节设计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七条
鼓励企业设立设计研发机构。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的定额扶持。
第八条
鼓励珠宝设计师发展壮大。
(未完,全文共1860字,当前显示5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