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
2)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向上级汇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发展,决定是否请求矿增援,启动上一级预案。
6)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矿区内突发事故事件应对工作;
2)收集、分析研究各部门报送的安全相关信息,对于重大突发事故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报送应急指挥中心领导组;
3)定期组织修订突发事故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事故事件专项应急预警,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4)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承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6)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报告。
7)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8)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9)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10)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增援。
11)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10个抢险救灾专业组2.1抢险救援组职责
1)按照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探险、抢险救援行动。2)对灾区及影响区域进行气体监测与分析。3)建筑或恢复灾区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
4)侦查事故现场灾情,完成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抢险工作。5)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则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指挥部,由矿救护大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救援行动。
2.2救护医疗组职责
1)负责指导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急救。2)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和治疗。3)及时转移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2.3技术专家组职责
1)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总指挥及时修改、补充和调整抢救方案;
3)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4)负责进行灾情原因分析,查找事故根源、发生的具体地点,分析灾害发展状况。
5)掌握矿井通风状况,确定灾区通风制度和通风方法,防止事故扩大,预防瓦斯煤尘二次爆炸。
6)制定井下抢险救灾方案,报总指挥部批准。7)及时进行灾情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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