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水桥镇村财镇管制度
迎水桥镇农家乐旅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迎水桥镇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农家乐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迎水桥镇农家乐旅游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迎水桥镇行政区域内从事农家乐业务的单位和经营者,均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旅游,是指利用当地农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提供可以满足旅游者了解当地民族生活习惯、民族风情、体验乡村生活所需产品和服务的旅游商业活动。
第二章农家乐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
第三条新建农家乐旅游设施,应遵循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依据全镇旅游产业规划进行有序、合理的开发建设。
第四条利用原有设施兴办农家乐旅游项目,须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审批。
第五条各村(居)负责各自辖区内农家乐旅游的规划、发展和政策支持。迎水桥镇政府负责全镇农家乐旅游业的管理、规范和指导。
第六条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沙坡头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农家乐接待户的办照、实地勘查等工作要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第三章农家乐旅游项目评定标准与审批第七条农家乐旅游业的发展类型。
从事农家乐旅游根据经营规模和种类不同,可申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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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旅游接待点”、“农家乐旅游专业村”、“农家乐旅游观光园”。
第八条评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开办农家乐旅游项目的组织与个人均可申报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农家乐旅游专业村、农家乐旅游观光园。
(一)农家乐旅游接待点申报标准
1、从业人员标准
(1)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4)着装干净整洁。
2、基础设施标准
(1)建筑格局良好,布局合理。
(2)客房宽敞、明亮、整洁干净,定时清理房间,保持室内卫生,天花板、墙壁无蛛网、印痕;地面干净,无卫生死角。
(3)卫生间男女分设,标识醒目,坑位、储池分离,具备封闭或水冲条件,有必要的照明,提供低值易耗品,通风良好,符合卫生标准。
(4)卫生间做到定期消毒,确保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
(5)厨房布局合理,有足够操作空间。灶具、洗涮池干净、美观,洗涮池不少于两个;厨房、客用餐具摆放有序,通风排烟良好,有必要的消毒设施。
(6)厨房操作间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标准,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整洁,餐具、刀具、案板定期消毒,各种盖布、盖帘齐备,专布专用,具有防蚊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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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棋牌、卡拉ok等健康向上的娱乐项目,必须配备一台以上的电视机及直拔电话。
(8)有牢固的院墙、院门,庭院布局合理,物品堆放有序,花草、树木点缀得体。
(9)自用、客用区域相对独立,生活用品分开。(10)通往接待点的旅游交通基本畅通,停车场所能满足接待需要。
3、服务标准
(1)服务公约及管理制度健全,住宿须知上墙,坚持住宿登记制度。
(2)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3)诚信无欺,对宾客诚实,公平交易。
(4)服务人员注重文明用语,做到对游客热情、礼貌。
(5)尊重民族习惯,不损害民族尊严。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合法权益。(7)床单、被罩、枕巾等客房用品必须做到一客一换,茶具、餐具和洗漱用具每日清洗消毒,每日打扫客房,保持客房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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