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关于局长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市纪委(2008)30号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制度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意识,着眼通过认真检查自己、接受群众监督和述廉、评廉、考廉,进一步增强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表率作用带动民风,以勤政廉政的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现将本年度我本人履行“一岗双责”,特别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情况。
反腐倡廉,勤政廉政,党心所思,民心所向。党的十六大报告深刻指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而在脱离群众的种种表现中,腐败的危害性最烈、危险性最大。坚持执政为民、勤政为民,是密切党群关系的现实需要,更是解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问题的客观要求。执政为民,勤政为民,既是对国家公务员的一般要求,更是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特殊要求。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站在“一把手”的位置上,相对来讲,可以说是位高权重,责任重大,是否廉洁、能否勤政,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本着用自己的行动感召人、用自己的形象影响人、用自己的诚意打动人、用自己的表率带动人,坚持用“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从走上这一岗位开始,特别是在本年度内,能够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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