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创先争优推进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公安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安系统窗口单位党建工作,丰富公安队伍特色党建品牌内涵,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确保整个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就全市公安系统各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创先争优在服务群众的窗口得到展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以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等公安中心工作为依托,建立完善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窗口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将创先争优融入到规范执法、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中去,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党员民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主要措施
各窗口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在做好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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