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及地区三干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阿勒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加快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进一步发挥各县(市)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职责,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围绕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责好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好地区制定的农村公路建设优惠政策,为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宽松的施工环境。
三、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征地拆迁、提供料尝筹措前期费用和配套资金等工作。各项目的前期费用和配套资金,必须在项目开工前足额到位,以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必须设立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接受审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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