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完善员额制改革下的法官选拔和退出机制
常任制改革下党代会运行机制的构建
来源:领导科学作者:朴林日期:2010-04-0810:51:292009年6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问题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为此,本刊组织了“完善党的地方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工作机制”专题研究系列文章,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常任制改革下党代会运行机制的构建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党的民主体制建设具有根本意义的跨越,但要真正发挥其对党内民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还必须进行科学、周密、完善的机制设计。
一、改革和完善党代会代表的产生机制
(一)改革和完善党代表候选人结构制度
现实中存在着党代表中领导干部比例偏高、专家学者比例不足和党员职业身份总体比例不科学的问题。改善党代表的结构,应限定领导干部在代表中所占的比例,为提高党代会的代表性提供条件;对专家学者占有比例做出明确规定,提高党代会决策的科学性;依据各方面党员数量做出相应的代表比例规定,处理好党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
(二)建立和完善党代表的权利保障机制
在党代表选举中,参选动力是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原初性问题。现实中之所以出现党员对竞选党代表兴趣不大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党代表没有充分享有本应享有的权利。所以,只有建立与完善党代表的权利保障机制,才能调动广大党员参选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党代表的竞选承诺制度
参加竞选,做出承诺,才能表明党员愿意担负党代表责任,理顺党员参选与承担代1
表职责的法理关系;才能让广大党员感到,党代表选举不再是过去的指令性选举,而是尊重党员被选举权的竞争性选举;才能在选举中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
(四)完善党员对候选人的了解制度
对候选人缺乏了解的选举难免流于形式。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借鉴干部公推竞选中公开打分的做法。另外,在公开竞选时,应该增加候选人答辩的环节,让竞选者当面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五)积极推广党代表直选制度
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直选的经验来看,党代表由党员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对更好地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活跃党内民主气氛、优化党代表的素质和结构、深化党代会常任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这涉及许多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六)扩大差额选举比例
如果差额比例较小,会使一部分愿意竞选的党员失去竞选党代表的资格,广大党员只能在比较有限的范围内选择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就无法充分实现选举中的竞争。这些都会一定程度地限制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党代会选举相对成功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的情况来看,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都在30%以上。
(七)建立健全选举的组织和监督机制
党代表选举应该由上届党代会所授权的专门机构来组织,同时,要建立选举监督机制。可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广泛邀请普通党员、一般群众、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组成专门的选举监督委员会,自始至终监督选举的全过程。另外,应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选举的整个过程做出及时、详细和如实的报道,增强选举的透明度。
二、改革和完善党代会年会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党代会年会的会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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