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中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成都市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实证研究
(六)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必要条件——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规模经济的形成,但破解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关键在于发展实体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成都市大力培育优势产业、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带和产业群,强化农业产业支撑体系,利用产业联动带动农民就业,为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提供了必要载体。
(七)创新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体制——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和机制,创建土地流转业主投资激励机制、农户利益保障机制和政府管理服务机制,形成了”农民自主、政府协调、社会服务“的综合体系,为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提供了有效的协调机制。
(八)创新农地流转形式——成都市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与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利益”博弈“能力,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由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提供新形式。
(九)创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方式——率先实行“就业实名制”,实施“分类”培训,即“转移”培训与“增收”培训有机结合,不断增加农民增收技能;同时首次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农民工综合保险”,为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提供了有利条件。
(十)创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政策激励”的原则,积极探索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促使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三、成都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总结成都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鲜经验和具体做法,并不意味着成都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尽善尽美,无可挑剔。我们在肯定成都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良好成果的同时,也不回避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认为成都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不足有以下几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观念障碍。这些观念障碍主要表现在:
1、不少农民存在着认识误区、小农意识强、恋地情节浓。一是将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误认为土地经营权也是“长久不变,准变也不能动”,对自己承包的土地,即不愿耕作又不肯转让,使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难度加大;二是相当一部分农户对口粮田和纯农户对责任田依然十分留恋,难以割舍。因此,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里,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将处于“既不愿意放弃田,又不愿意多种田、种好田”的状态,这必然会严重制约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调研数据显示(第
(五)、1题),
21.3%的人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
2、不少农民的科技意识还比较淡薄,客观上给农技推广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无从淡起。目前农民“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
3、部分乡村干部服务意识、引导组织意识较差。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许多地方之所以土地流转得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领导干部思想解放,有超前意识、服务引导意识;而不少基层干部存在无所作为的思想,对土地如何有效流转、利益如何合理分配、农户的困难如何解决等,缺乏深入研究和政策调节。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定位偏差。少数基层政府借调整结构或搞现代农业之名,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给工商企业搞农业开发,借土地流转之名将土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搞工业区,擅自在耕地上建造永久性固定建筑物,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导致农民失地和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的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收入的手段,或者作为突出地方政绩的形象工程,损害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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