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总结
2009年森林公安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政府和区政法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健全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区综合治理与维稳工作的要求,按照我局的工作职能,局领导对综治和维稳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并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区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并成立了以局长元正中同志为组长的综治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由办公室、法制室、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城郊林区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并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以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人人有任务、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年初,局长与区人民政府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作风,继续实行局领导成员包片责任制,深入林区、村社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督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履行维稳工作职责,完成综治创安各项工作,确保了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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