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
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税收管理办法为了统一基本建设项目收费标准,限制自由裁量,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的公开、公平、公正,决定完善全市基本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税)管理办法。
一、项目分类
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将基本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军事用房;人防、环保、环卫、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用房;九年义务教育用房;除第二类以外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二)幼儿园、高中、职业学校、高校教育教学用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医院、卫校办公、诊疗、教学用房。
(三)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仓储物流企业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企业科研、食堂、办公、非成套职工集体宿舍等用房。
(四)工业企业内成套职工宿舍、专家楼;产权为学校的校内职工宿舍;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配套的社区用房);集资建房;经营性用房以及其前四类未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收费(税)标准及方法
(未完,全文共1464字,当前显示4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