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商务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消安〔2018〕3号)要求,结合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春夏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商务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春夏期间特别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
安排
2018年5月10日至9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自治区商务厅成立商务领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商务厅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由厅办公室、流通处、人事处、运行处、建设处、加贸处、外贸处、政法处(企改办)、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流通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1—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2018年6月底之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以单位一把手、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企业法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为重点对象,大力宣贯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让其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人心,让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了然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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