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范文大全
附件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
2.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市辖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
1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区、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8.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县两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县级以上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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