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讲稿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及长阳实行民族
区域自治的由来和经过
张昌勤
在当今世界,民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据统计,现在世界上大约2000个左右的民族,在150多个国家里面,有两个以上的多民族国家占绝大多数,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组成。自有民族存在,民族之间发生一定的关系,也就产生了民族问题。由于民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各民族间普遍存在着复杂多样的关系,因此,民族问题也就成为一种普通存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民族问题是否得到了正确处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治安、国家的安危和民族的兴衰。因此,在今天我国三个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就更加迫切需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学习和研究。
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
(一)关于民族问题。
要讲民族区域自治,不能不首先谈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概括起来,就是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它可以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并且贯穿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全过程。民族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
1期和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民族问题其主要表现都是民族压迫、民族剥削,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族之间的隔阂、歧视、仇恨、冲突和斗争。因此剥削制度下的民族问题,概括起来说,就是民族不平等和民族不团结的问题,就是消灭民族压迫和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的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民族压迫制度和剥削制度废除了,这个时期的民族问题,已经不是对抗性的矛盾了,各民族之间已经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基本上已经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了。因此,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就是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真正平等和共同发展繁荣的问题。
(二)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
什么是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遵循宪法规定的总轨道,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经过20多年的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才最后确立,并在此基础上得到发展的。1922年7月,在党的“二大”宣言中,提出过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方案。党的“三大”通过的党纲草案又提
2出了“民族自决”,到了30年代,党逐步把各民族的团结统一和让少数民族在统一国家中实行区域自治的主张放到了首位。1947年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立。1949年9月,《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从此,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到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正式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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