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法讲稿
中小学生普法讲稿
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xxx。今天的我是第一次站在曾经我深深敬仰的讲台来给同学们讲课,而且讲的还是枯燥的普法课,说实话,此时我的内心就像一首歌名字叫《忐忑》,希望同学们能给我加加油打打气,谢谢。
在讲正题之前,我首先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三个概念,“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青少年”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因为这一点确实很重要。
我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
1、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2、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3、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对同学们来讲不是很陌生,经常大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甚至是周遭都对违法犯罪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相信同学们对于对二者的区别恐怕就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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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了。违法,是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我们通常所讲的未年成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成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再讲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17条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光说这些法条大家有可能觉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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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洞,同学们可能还没办法将违法和犯罪区别开来,下面我就来举个例子,让大家更加了解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如某乡镇企业一名职工深夜撬开仓库门盗走数千元物资,事发后被法院判了刑;而另一名职工在修仓库暖气时,乘人不备,悄悄地盗走了近百元的同一物资,事发后却不认为是犯罪,仅以违法行为处理。这两名职工的行为虽然同属于盗窃,但由于前一职工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盗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而后一名职工的行为则属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盗窃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综上可见,违法并非犯罪,但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所以违法与犯罪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和程度不同。
而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爱招惹是非,以大欺小、打架斗殴、强索或偷拿别人的钱财,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严重的话就要进监狱的。如:合肥市的少女毁容案,女孩周岩长得很漂亮,追求着不少,同学陶汝坤也将周岩奉为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于是跟她表白了,但是被拒绝了,之后并非如网上所说的“女神虐我千百遍,我待女神如初恋”一样,陶汝坤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于是2011年9月17日下午,陶汝坤携带打火机油来到周家,趁周岩不备,拿出准备好的油浇到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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