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案件的现状成因及其思考对策
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矛盾纠纷交织,信访问题凸显,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中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减少了诸多不和谐因素,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等多种复杂因素的积淀并相互作用,有些矛盾纠纷并非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能够使其得到解决,特别是执行兑现不能的矛盾给人民法院提出了严峻挑战,所涉信访给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带来了不可回避的压力。为此,笔者以*年至*年有关单位交办督办的突出涉诉信访案件为例,结合多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究其根源,表以拙见,期冀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化解,完善信访工作的有关机制。
一、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
*年至*年,巫山法院接受交办督办的突出涉诉信访案件共9件。从交办督办的单位看,中央、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1件,县上挂牌督办的1件,县信访办交办、县委政法委督办的7件;从信访形成的时间看,*年以前的7件,*年共2件;从审级上看,经过上级法院审理或复查的3件;从信访形式上看,到市进京信访的3件,长期到县上信访的4件,间或信访的2件;从信访原因上看,不服法院裁判的5件,要求执行的4件;从裁判内容上看,经实体裁判后不服的2件,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的3件;从执行未果的原因看,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1件,被执行人外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2件,申请执行人属本辖区人员、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却在外地法院的1件。
二、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情况
自*年以来,信访问题一直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曾多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活动,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变上访为下访,从信访责任、归属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措施等方面,不断强化信访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信访源头治理,狠抓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抓信访、化矛盾、解纠纷、促和谐等方面,巫山法院认真贯彻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挤出有限的经费,投入大量的人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积极化解突出涉诉信访案件。截至*年底,交办督办的9件突出涉诉信访案件,尽管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部分解决,有效地遏制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恶化,确保了非常时期的稳定控制,但无一件得到彻底的化解。
三、涉诉信访案件的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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