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思考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领导,坚持“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全面推进我县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省、市对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科技分管副职领导。在被考核单位任职不满一年的党政正职和不满六个月的分管副职,不列入当年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各镇党委、政府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科技工作网络与队伍建设,以及科技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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