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思考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和具体体现,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性环节,对于扩大党内民主,拓宽选人视野,准确识别干部,提高选拔质量,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要充分认识民主推荐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民主推荐是扩大干部工作中民主的重要内容和方式,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环节,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第一道工序,让群众从起始阶段就参与其中,使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程序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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