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树立法治理念 弘扬法治精神
十七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弘扬法治精神”这两个概念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五大在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治建设领域两个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同时也给新时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如何。这是两个水乳交融、互相衔接的科学命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着重强调的是法治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法治精神”则着重强调的是树立先进、科学、文明的法治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真正地深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内化为个人的心理意识和言论行为,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从而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中国由于人治传统和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习惯和风俗是与现代法治不一致的,“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对于法律问题,一些领导还习惯于采取“批示”或“打招呼”的方式,而不是依靠正常的法律程序去解决,不能发挥司法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终手段的作用。对自己“重权力、轻制约”、对群众“重义务、轻权利”,这种以权力本位、义务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在人们思想意识上占据一定的位置,公民意识的不到位,规则意识、契约意识、诉讼意识的普遍缺失,都反映了整个社会现代法治精神的缺失,还未把法治精神真正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因此,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不是几个五年普法或者颁布几部法律就能实现,而是要靠数代人长期不懈的努力。笔者认为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领导首先要真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常言道。领导是关键。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也是如此,领导在法治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只有领导真正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会真正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实效。领导的法治理念不能仅喊在口头,写在纸上,一到处理具体事情和问题,就把法治放在一边。否则,法治建设很难真正落实,法治建设也仅是一句口号而已。在目前的法治建设中,不难发现其中蕴含着某些形式主义的因素,甚至出现“治下不治上”、“治外不治内”、“治民不治官”的不良现象。在法治建设中要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关键是各级领导要真正树立法治理念。
那么领导该从哪些方面来树立法治意识呢。本人以为要树立以下三个意识:
一是要树立依法治国的意识。法治理念,核心是依法治国。这里的“国”并不是“国度”意义上的国,而是作为国家机器和公共权力意义上的“国”。所以,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治权,把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领导要树立法治理念,也就是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并接受法律的监督的理念。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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